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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第一走私集团 第一卷——走私岁月 第十二章 埃玛尔


作者:king-mo

  强忍着艾丽莎身上散发出来的那阵怪异难闻的体味,我抱着她屏息狂奔,以那百米冲刺的速度,终于来到自己的舱室。奋力忍受着最后一道气,我种种的把艾丽莎摔到我那张软绵绵的床上,然后就是马上转身出到舱室外,大口大口的往自己肺里充填着那新鲜的空气,好让自己在刚才那阵闭息狂奔中缓过劲来。

  海丽丝也很快的跟随我的脚步来到,在她手里,紧的捏着我那个装有消毒药棉和伤口粘合胶水的白色金属盒外,还拿着一套洁白的护士服。

  来到我面前,虽然她此时并没有像我一般大口的喘着气,我隐隐的听到她稍微比平常稍快的呼吸声,看来刚才一路,她也是跑来的。

  “海丽丝,你进去帮你姐姐洗澡,我还有点事。”我低声说到。

  我伸手取过海丽丝手中的白色金属盒,回身看了下身后舱内的艾丽莎,她不知何时下了床,如同先前醒来时第一次见我那般,如一只受惊的小兽,紧缩在舱室的角落里,身子不住的颤抖着。本来她是埋头不望四周情况的,不知是听到我对海丽丝的话,还是本能的发现有人住视她,突然抬起了头,一双碧绿色的眼睛满是惊恐的看着我,身子也比先前更加发抖了。

  海丽丝这时朝我微微鞠了个躬,然后就是进到舱室内,把手上的护士服放在床上,然后蹲到艾丽莎身旁,低声的对她说着话。她说话的声音实在是太细了,使得我不能听见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说实话,其实我也懒得知道她们说什么。

  艾丽莎有海丽丝去照看,也不用我操心。而我觉得自己也不应该去操心,她们只是我的奴隶罢了,我这个当主人的可没有去为一个奴隶操心的道理。不过,我真的把她们当奴隶来看了吗?这个我不知问过自己多少次,而却一直没有答案的问题,再次在我脑中闪过。

  船上的生活舱都是集中在一块的,虽然这船的定员为五人,但舱室的设计上却设置了十间,虽然看上去好像有些浪费资源,不过货船上空间颇多,也就不觉得这是什么浪费了。

  “埃玛尔,开门,我来了。”

  埃玛尔的舱室就在我舱室的隔壁,待海丽丝进去安慰她姐姐后,为她们关上舱门,然后,我来到隔壁按动了舱门边的通信器按钮。

  埃玛尔舱室的自动门发出吱的一声后,便是向我开启。开门时,埃玛尔并没有站在门口处,而是身穿着一件黄白相间的竖纹睡衣,躺在床上。

  我迈开步子,进到舱室内,在房间的书桌处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床边,同时,埃玛尔按动了床边一个红色的按钮,本是敞开的自动门又是发出吱的一声,关上了。

  我把手中的金属盒子放在床边上,向埃玛尔召呼到:“来,坐直了,让我看看伤口。”

  埃玛尔这时坐到了床边。

  我察看了一下他额头上划开的几道口子,伤得并不深,现在也不留血了,只是因为他刚才洗澡时肯定让水浸湿了伤口,现在那伤口的皮肉有些发白而已。我处理起来,也不用费什么劲。

  我打开那白色金属盒,取出无菌手套戴上,然后取出那浸过酒精的消毒棉球,小心的给那些伤口消了下毒,之后再取出那支伤口粘合胶水,扭开盖子,在那些伤口处挤出一些透明的凝胶物,再用手涂匀,然后用手指在伤口两边轻轻一按,一个伤口就只是留下头发丝般大小的痕迹。

  说真的,我真是很佩服玛娜,一个一辈子都在厨房里与那些锅碗瓢盆打交道的女人,竟然靠着几个碗碟,就能让一个前地球联邦最精锐的DA特种突击队的上尉见红,而且还不是一次,如果让DA特种突击队指挥官知道,我可真想知道他们会有何感想。

  其实别看埃玛尔现在这个身形消瘦无比,想当年,他身体强壮如公牛,他可是地球联邦DA特种突击队中最年轻的上尉。他18岁时加入联邦陆军,因为在训练中表现异常突出,20岁时就被地球联邦DA特种突击队的大队长选中,加入到那个每个陆军士兵心目中的圣殿。在那里,他在训练时颇为刻苦,在作战中也勇猛异常。

  记得在一次联邦军与日光宇宙海盗团的作战中,他更是以一人之力,潜入到黑罗刹宇宙海盗团位于一颗不知名小行星的基地内,格杀了基地内的三百宇宙海盗,并且全身而退。

  经由此一役,令他成为了联邦的英雄,各大媒体上,都是他那威武身姿。而那时候,我看着他的报道,也是与那些普通民众一般,对他可是无比崇拜。

  那一年,我22岁,埃玛尔21岁。当时,他以那次辉煌的战绩,被破格提升为上尉。

  可是命运总是会和成功者开着不小的玩笑,就在埃玛尔的最春风得意的时候,病魔却悄悄地降临到他的身上。很不幸,他染上了有病魔最强堡垒之称的贝尼尼综合症。

  贝尼尼综合症是一种可令生物肌肉以极快速度萎缩的,而又不会致人死地的奇怪病症,对于这个病的起因,自发现第一个病例到现在已经50年了,但直到今天,除了知道可以靠那标价为一千万联邦币一针的昂贵干扰素来控制病情的进步恶化,然后付出20亿联邦币的代价,用人造子宫为病人培植出另一个躯体,之后再进行躯体置换术,为病换更换新躯体。

  埃玛尔发病只是三周,全身肌肉就是出现了剧烈的萎缩,其本来强壮无比的身体消失了,病魔把他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得上疾病对人来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在患病,那个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却被无情的抛弃。

  用更换躯体来治疗贝尼尼综合症,可是价格不菲的,但对于富裕地球联邦政府来说,就算价格在贵,我认为应该没有任何难度,不就是钱吗,国库里可是大把的有。何况救治的是一个联邦英雄,更是政府绝对要做的事情。

  可是事实上,埃玛尔却被无情的抛弃了。他曾经宣誓永远效忠的地球联邦抛弃了自己,令他引以为傲的军方抛弃了自己,应该给他以关爱的家人和朋友也抛弃了自己。

  一个英雄在他最辉煌的时候,就如那夜空中耀眼的流星一般,稍纵即逝了。而民众是健忘的,对英雄的崇拜也是暂时的,他们对埃玛尔这个人乃至他所做过事情的记忆,也很快的如烟飘散。

  埃玛尔,一个曾经在DA特种突击队中首屈一指的人物,联邦的英雄,被无情的抛弃。但他却没有放弃,为了能过为自己讨回公道,为了让世人再次想起他,他来到我的这里当起了领航员,从事着这卑鄙无耻、冷血不仁的奴隶走私,由我这里得到丰厚的分红,去买那些价格昂贵的干扰素来控制自己的病情,也为着能让自己可以更换一幅躯体摆脱病魔而积攒着资金。

  “老板,我需要钱,做什么都无所谓,就算要我去杀人。”这句话,我永远的记得,那是埃玛尔第一次见到我时说的话,而那一刻,我见到了双眼里充满了无名的怒火,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什么一般。而的确,全世界确实是欠了他许多,许多。那一年,埃玛尔23岁,我24岁。